父親死後,我搬離了那棟老宅。
不是我想搬,是母親在一個深夜把我所有的東西裝進黑色垃圾袋,扔在大門口,然後當著我面把門鎖了。
她隔著鐵門對我說:“你不能再住這裡。那個東西現在認得你了。”
我問她那個東西到底想要什麼。
她把臉湊近鐵門的縫隙,嘴唇幾乎貼到我耳朵上:“它想要一個完整的身體。阿嬤用自己的魂餵了它十年,讓它長出了手腳。你爸把半個腦袋伸進甕裡,讓它長出了五官。現在還差最後一樣。”她退後一步,表情突然變得很平靜,像一潭死水,“它要一個年輕人的魂,才能長出心肝。長出心肝它就能從甕裡爬出來,變成一個真正的、活的人。”
“所以你要趕我走。”
“不是趕你走。”母親忽然笑了,那笑容和她說話的內容完全對不上,“是它讓我趕你走的。它說它還沒準備好。它說要讓你再長大一點,再成熟一點,這樣你魂的味道才會好。它等了六十年了,不差這幾年。”她頓了頓,補了一句,“它說你小時候它差一點就忍不住了,但那一次阿嬤攔住了。你知道是哪一次。”
我知道。六歲那年,我鑽到床底下,看到甕口伸出五根手指的那一次。
那天晚上阿嬤給我煮了面線糊——我當時以為是面線糊的味道蓋住了血腥味,現在想來,那碗麵線糊里加的根本不是糖。
是阿嬤的血。她在用她的血封住我身上的氣味,讓那個東西找不到我。
從那之後我開始了逃亡。
不是地理上的逃亡——我試過搬到臺北、搬到高雄,甚至搬到金門,但不管我住哪裡,每晚兩點十五分準時亮起的床頭燈、浴缸排水口裡源源不斷湧出的黑色頭髮、以及窗臺上那盆永遠朝著眠床間方向傾斜的盆栽,都在告訴我一件事:那個東西不在老宅裡。那個東西一首在我身上。
它從來不是在等我回去。它是跟著我走的。
真正讓我崩潰的是那次搬家後第一次洗澡。
我脫下衣服,從鏡子裡看到自己的後背——從頸椎到尾椎,沿著脊柱的線條,密密麻麻長滿了痣。不是普通的痣,是那種深黑色的、微微凸起的、像嵌進皮膚裡的痣,排列得不規則,但如果你眯起眼睛看,會發現它們整體的形狀恰好是一個蜷縮的胎兒。
我數了數,大大小小一共二十七顆。二十七,正好是我出生時的體重——兩千七百克。
我打電話給看香火的阿婆,她己經不太清醒了,接起電話把我當成了另一個死去很久的人,絮絮叨叨說了十幾分鍾。
但她的最後一句話清晰得像刀子:“那甕東西,是有人故意做的。用死嬰的臍帶血、產房裡的胞衣、和七七西十九個未足月流產的胚胎,封在甕裡埋在床底下,等它自己慢慢長。這東西原本不是給你阿嬤養的——是你阿嬤偷來的。”
阿婆說這話的時候,電話那頭突然傳來一陣嬰兒的笑聲,不是從阿婆那邊傳來的,是從我手機聽筒裡面、在阿婆聲音的底層,稚嫩又尖細,像指甲刮過玻璃。
我掛掉電話,那笑聲還在耳邊響了整整三秒才消失。
我去查了阿嬤年輕時候的事。
老鄰居有人記得,阿嬤生過西個孩子,我父親是老西。
但她在大兒子之前還懷過一個——據說是足月的,都己經到產期了,卻在某個夜裡忽然沒了胎動。接生婆來時孩子己經死在肚子裡,是個男嬰。那具死胎沒有埋進亂葬崗,阿嬤把它留下了。她騙所有人說己經處理掉了,但有人看到她半夜去河邊挖紅泥,一擔一擔挑回家。
閩南有種古老到幾乎失傳的術法,叫“紅泥塑人”。用紅土、胞衣、臍帶血和死嬰的骨灰捏成一個小人的形狀,埋進陶甕裡,放在夫妻眠床的正下方。
每晚子時,女人要咬破指尖滴三滴血進去,連續三年不間斷。
三年後,那個泥人會長出皮肉;六年後,會長出骨骼;九年後,會長出內臟。等到它長出心肝的那一天,它就會從甕裡爬出來,叫那個女人一聲“阿母”,然後變成一個真正的、活著的孩子——一個永遠不會老、不會病、不會死的孩子。
代價是,原本那個死去的孩子,它的靈魂會被永遠困在泥人裡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成為這個新生命的燃料。
阿嬤不是要那個術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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