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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單位附近找了一間單身公寓,二十多平方米,窗戶對著一堵灰牆,廚房窄得只夠一個人轉身。
房東遞鑰匙,提醒押金和水電自理。
我點頭,合同一頁頁看完,簽下名字。
回婚房,沒收拾所有東西,只拿走工作資料、常用藥、幾件衣服和那隻用了十年的杯子。
周海下班回來,玄關少了我的鞋,他表情頓了一下,但還是把手裡的菜放進廚房。
“只是住幾天?”
“先住三個月。”
“為什麼是三個月?”
“合同三個月起租。”
他想從這個期限裡找到我會回來的證據,沒找到。
我把房貸、水電和物業的分攤明細列印好,放在餐桌上,另外轉了一筆自己該承擔的費用。
“我住外面期間,房貸照付我的部分。”
“父母保險你續,車子年檢你處理。”
“這些以前不都是你在弄嗎?”
“而且你找的車檢代辦要多收兩百塊,太浪費錢了。”
“以前是。這次你可以省下兩百塊自己去排隊。”
他手指沿著表格邊緣划過去,眉頭皺起來。
“連家裡的寬頻費你也要算這麼清?”
“當初你非要拉千兆網買貴路由器,花錢大手大腳的......”
“你每天晚上打遊戲不卡,用的就是那個路由器。”
“一邊理所當然享受著網速,一邊指責我多花了錢。”
“嫌貴,以後自己去營業廳降套餐。”
“你一定要把家分得這麼清楚?”
“不是我把家分開的。”
屋裡只剩冰箱的嗡鳴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