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是真心替我抱過不平的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所以我不恨你。但我們回不去了。”
她終於明白,她搶走的從來不是一件旗袍,也不是一個主位。
她搶走的,是我不肯再要的東西。
陸承謹往前一步。
“別離婚。你想要什麼,我都能給。”
“把那五年還給我。”
他沒有說話。
回去之後,陸承謹把我留在老宅的東西,一樣一樣清了出來。
管家後來告訴我,先生在書房的抽屜裡,翻到一本厚厚的筆記本。
那是我五年裡,替陸家記下的東西。
老夫人的忌口,三十六位親戚的過敏,每個節日的禁忌,藥盒的排布,哪一副耳墜能戴,哪一條裙子不能穿。
一頁一頁,全是我一個人的字。
有老夫人的,有陸承謹的,也有旁支親眷的。
誰不能吃花生,誰喝了酒會起疹子,哪位長輩坐南邊會頭暈,哪位姑奶奶最在意座次。
甚至連陸承謹自己,哪一條領帶會顯得精神,哪一個動作會讓他皺眉,我都寫了下來。
管家說,先生翻到中間,停了很久。
那一頁記的是結婚第一年,我學刺繡,被針扎破手指,只寫了三個字:值得的。
他看完,把本子合上,很久沒有說話。
最後一頁,我記到中秋家宴的前一天。
那一頁只有一句話:明天,終於能坐主桌了。
管家說,先生看完,在書房裡坐了一整夜。
第二天早上,他給我發來一條訊息。
只有四個字。
“我看見了。”
我盯著那四個字,想起五年前,我改了三遍字型才刻好的那塊名牌。
他今晚連看都沒看,就把它讓給了何秋棠。
。了見看他,說他在現
。令命過發有沒再他,後之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