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再糾纏情感上的虧欠,不再等一句永遠不會來的認可。
我只要我的錢。
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。
“你這個人怎麼變成這樣了......”
“沒變。我一直是這樣。只是以前不說。”
掛了電話之後,程嶼白的訊息來了。
“哥,你來真的?”
“來真的。”
“那套房子我月供都交了快一年了,我也有份吧?”
“首付二十三萬四,你月供交了總共四萬八。律師說可以扣除你已交的部分,剩餘你退還給我。”
“我上哪弄那麼多錢?”
“賣了。或者過戶。你選。”
他沒再回。
晚上吃飯的時候,岳母給我添了碗湯,狀似無意地說:“知睦啊,今天下午你媽給我打電話了。”
我筷子一停。
“她說什麼?”
岳母笑了笑,那種見慣了世面的溫和笑容。
“她讓我勸勸你,說你翅膀硬了不認家。”
妻子在旁邊哼了一聲。
岳母看了她一眼,繼續說:“我跟她說,孩子們的事我不摻和。但我也說了一句——知睦是獨立的成年人,他有權處理自己的財務問題。”
“她怎麼說?”
“她哭了。說我不理解她當媽的苦心。”
岳父放下碗:“沒什麼好理解的。錢是知睦的,要回來天經地義。”
天經地義。
這四個字我聽了三十年,從來都是用在我弟身上。
今天第一次,有人把它用在我的權利上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