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懷瑾把筆遞給了我。
“你來寫。”
“娘最信你。”
我接過筆,一筆一筆寫下了婆母的名字。
五年前,我十七歲,在這間祠堂裡,給一個活著的人寫了牌位。
如今我二十二歲,給最疼我的人,寫了真正的牌位。
寫完最後一筆,我的眼淚才掉下來。
喪事辦完的第七天,我去偏院收拾自己留下的東西。
謝懷瑾站在門口。
“知晚,留下來吧。”
“東廂我讓人收拾好了,還是你住的樣子。”
“你不願意見我,我就住到城西去。”
我把一樣東西放在了桌上。
是那本舊賬冊。
“你看看吧。”
他翻開。
第一頁,是三年前銀行來收鋪子的催款單。
最後一頁,是十七張當票。
我娘留給我的金鐲子、玉簪子、銀鎖、繡屏,一樣一樣,都寫在上頭。
他一張一張地看,看到最後一張,手抖得紙都拿不住了。
“這鋪子,是你當了嫁妝贖的。”
“那天在綢莊,我說你捲了謝家的家產。”
“你沒解釋。”
“我解釋了。”
我看著他。
“我說我才是晚晚,你沒信。”
“那句你都不信,這個,你又憑什麼信?”
他攥著那十七張當票,眼眶一點點紅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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